译文
失意潦倒,携酒漂泊江湖,沉湎于楚灵王喜好的细腰女子和赵飞燕的轻盈舞姿。扬州十年的纵情声色,好像一场梦,醒悟回头,却在青楼女子这中落得一个薄情的名声。
说到铭志之所以能够(gou)著称后世,是因为它的意义与史传相接近,但也有与史传不相同的地(di)方。因为史传对人的善恶都一一加以记载,而碑铭呢,大概是古代功德卓著、才能操行出众,志气道义高尚的人,怕后世人不知道,所以一定要立碑刻铭来显扬自己,有的置于家庙里,有的放置在墓穴中,其用意是一样的。如果那是个恶人,那么有什么好铭刻的呢?这就是碑铭与史传不同的地方。铭文的撰写,为的是使死者没有什么可遗憾,生(sheng)者借此能表达自己的尊敬之情。行善之人喜欢自己的善行善言流传后世,就积极建立功业;恶人没有什么可记,就会感到惭愧和恐惧。至于博学多才、见识通达的人,忠义英烈、节操高尚之士,他们的美善言行,都能一一表现在碑铭里,这就足以成为后人的楷模。铭文警世劝戒的作(zuo)用,不与史传相近,那么又与什么相近呢!
登上峰顶可以揽取九江的秀丽景色,我将在这里巢居于云松。
溪谷荒凉人烟少,大雪纷纷漫天飘。
平生所娇养的儿子,脸色比雪还要苍白。
崇敬良师是最便捷的学习途径,其次就是崇尚礼仪了。若上不崇师,下不尚礼,仅读(du)些杂书,解释(shi)一下《诗经》《尚书》之类,那么尽其一生也不过是一介浅陋的书生而已。要穷究圣人的智慧,寻求仁义的根本,从礼法入手才是能够融会贯通的捷径。就像弯曲五指提起皮袍的领子,向下一顿,毛就完全顺了。如果不究礼法,仅凭《诗经》《尚书》去立身行事,就如同用手指测量河水,用戈舂黍米,用锥子到饭壶里取东西吃一样,是办不到的。所以,尊崇礼仪,即使对学问不能透彻明了,不失为有道德有修养之士;不尚礼仪,即使明察善辩,也不过是身心散漫无真实修养的浅陋儒生而已。
丈夫是个轻薄子弟(di),抛弃了我又娶了个美丽如玉的新人。
纣王把忠良剁成肉酱啊,殷朝天下因此不能久长。
十年辛苦劳作,磨出一把利剑,剑刃寒光闪烁,只是未试锋芒。
折下若木枝来挡住太阳,我可以暂且从容地徜徉。
和尚秘演和曼卿交往最久,也能够将自己遗弃在世俗之外,以崇尚气节为高。两个人相处融合毫无嫌隙。曼卿在酒中隐身,秘演则在佛教中隐身,所以都是奇男子。然而又都喜欢做诗自我娱乐。当他们狂饮大醉之时,又唱又吟,又笑又叫,以共享天下的乐趣,这是多么豪迈啊!当时的贤士,都愿意跟从他们交游,我也常(chang)常上他们家。十年间,秘演北渡黄河,东到济州、郓州,没有遇上知己朋友,困顿而归。这时曼卿已经死了,秘演也是又老又病。唉!这两个人,我竟看到了他们从壮年而至衰老,那么我自己也将衰老了吧!
注释
[2]暗黄看到绿成阴,春由他送迎:春天来时,柳条为暗黄色,春天去时,柳条为碧绿色。
③子都:古代美男子。
16.始:才
巨丽:极其美好。
去:距,距离。
①晋献公:晋国国君。公元前676年至公元前651年在位。世子:又称太子,是天子或诸侯的嫡长子,君位继承人。申生:晋献公嫡长子,夫人齐姜所生。献公宠妾骊姬生子奚齐,骊姬恃宠欲废申生而立奚齐,借献公出外打猎之时,骊姬让太子申生去曲沃祭祀其生母,太子把祭肉祭酒带回献给献公,骊姬在酒肉里下了毒药,待献公打猎回来献上去,以酒祭地,土突起;以肉饲犬,犬死。骊姬诬陷太子弑父。献公听信谗言,逼迫申生自缢。公子重耳、夷吾也被牵连,为避祸而出逃。
50. 颁白:头发花白。颁,通“斑”。
(18)王子师:东汉王允字子师,灵帝时豫州刺史(治所在沛国谯县,今安徽亳县),征召荀爽(字慈明,汉末硕儒)、孔融(字文举,孔子之后,汉末名士)等为从事。全句原出西晋东海王司马越《与江统书》。
143.吴获迄古:吴获,获,当为“伯”。吴伯,吴太伯。迄,当为“逃”。古,古公亶父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载:“古公有长子曰太伯,次曰虞仲。太姜生少子季历,季历娶太任,皆贤妇人,生昌,有圣瑞。古公曰:‘我世当有兴者,其在昌乎?长子太伯、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,乃二人亡如荆蛮,文身断发,以让季历。’”《吴太伯世家》说:“季历果立,是为王季,而昌为文王。太伯之奔荆蛮,自号句吴。荆蛮义之,从而归之千余家,立为吴太伯。太伯卒,无子,弟仲雍立,是为吴仲雍。”前文叙说弟象杀兄舜,故此问兄太伯让弟季历、又传位弟仲雍事。
⑻斜行:倾斜的行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