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我曾经一天到(dao)晚地冥思苦想,(却)比不上片刻学到的知识(收获大);我曾经踮起脚向远处望,(却)不如(ru)登到高处见得广。登到高处招手,手臂并没有加长,可是远处的人却能看见;顺着风喊,声音并没有加大,可是听的人却能听得很清楚。借助车马的人,并不是脚走得快,却可以达到千里之外,借助舟船的人,并不善于游泳,却可以横渡长江黄河。君子的资质秉性跟(gen)一般人没什么不同,(只是君子)善于借助外物罢了。
夜已阑,月满西(xi)楼,深院锁着寂寞的梧桐,秋虫低吟一曲惆怅。你凝视摇红的烛影,不觉睡去,白日所思夜入梦来:“丁巳重阳三日,梦亡妇淡妆素服,执手哽咽……临别有云:‘衔恨愿为天上月,年年犹得向郎圆’。”思念在梦中哽咽着,片片碎了,飞落似春尽溪畔散落的桃花,而爱却如大漠孤坟上的青草,至死都坚持着葱茏之色!你叹,“瞬息浮生,薄命如斯,低徊(huai)怎忘?”。你忆,“锈榻闲时,并吹红雨;雕栏曲处,同倚斜阳”。你悲,“梦好难留,诗残莫续,赢得更深哭一场”。风轻云淡,月华如水,今夕何夕?纵有红巾翠袖,谁又能拭你腮边之。
头发白了而恬然自乐,不问他事;眼睛里只有天上自由漂浮的白云。
青春能持续多长时间,春天黄鸟鸣个不停。
在亭子里能看到长江南北上百里、东西三十里。波涛汹涌,风云变化(hua)不定。在白天,船只在亭前来往出没;在夜间,鱼龙在亭下的江水中悲声长啸。景物变化很快,令人惊心骇目,不能长久地欣赏。能够在几案旁边欣赏这些景色,抬起眼来就足够看了。向西眺望武昌的群山,(只见)山脉蜿蜒起伏,草木成行成列,烟消云散,阳光普照,捕鱼、打柴的村民的房舍,都可以一一数清。这就是把亭子称为“快哉”的原因。到了长江岸边古城的废墟,是曹操、孙权傲视群雄的地方,是周瑜、陆逊驰骋战场的地方,那些流传下来的风范和事迹,也足够让世俗之人称快。
您又说道:“汉朝给功臣的待遇并不菲薄。”您是汉朝之臣,怎能不说这种话?可是,以前萧何、樊哙被拘捕囚禁,韩信、彭越被剁成肉酱,晁错被杀,周勃、魏其侯被判罪处刑。其余辅助汉室立下功劳的人士,如贾谊、周亚夫等人,都确实是当时杰出的人才,具备担任将相的能力,却遭受小人的诽谤,他们都受迫害、屈辱,其事业也告失败。最终使有才之人遭到诋毁,才能无法施展。他们二人的遭遇,谁不为之痛心呢?我已故的祖父李广,身任将军,其功绩略谋盖天地,忠义勇气冠于全军,只是因为不屑迎合当朝权贵的心意,结果在边远的疆场自杀身亡。这就是功臣义士手持兵刃叹息不止的原因。怎么能说待遇“不薄”呢?您过去凭着单车出使到拥有强兵的敌国,逢上时运不佳,竟至伏剑自刎也不在乎;颠沛流离,含辛茹苦,差点死在北方的荒野。壮年时奉命出使,满头白发而归,老母在家中亡故,妻子也改嫁离去。这是天下很少听到的,古今所没有的遭遇。异族未开化的人,尚且还称赞您的节气,何况是天下的君主呢?我认为您应当享受封领地、赏千乘的诸侯待遇。可是,听说您回国后,赏赐不过二百万,封官不过典属国之职,并没有一尺土的封赏,来奖励您多年来对国家的效忠。而那些排斥功臣、扼杀人才的朝臣,都成了万户侯;皇亲国戚或奉迎拍马之流,都成了朝廷政权的主宰。您尚且如此,我还有什么希望呢?像这样,汉朝因为我未能死节而施以严厉的惩罚,您坚贞守节又只给予微薄的奖赏,要想叫远方的臣民急切地投奔效命,这实在是难以办到的,所以我常常想到这事却不觉得后悔。我虽然辜负了汉朝的恩情,汉朝也亏对了我的功德。前人说过这样的话:“即使忠诚之心不被世人遍知,也能做到视死如归。”但如果我能够安心死节,皇上难道就能对我有眷顾之情吗?男子汉活着不能成就英名,死了就让他埋葬在异族之中吧,谁还能再弯腰下拜,回到汉廷,听凭那帮刀笔吏舞文弄墨、随意发落呢?希望您不必再盼着我归汉了。
这时因为战乱,时世艰难让人忧虑,朝野很少有空闲的时日。
众人徒劳地议论纷纷,怎知道她看中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?
舒服仰卧在暖(nuan)暖的《江亭》杜甫 古诗里,吟诵着《野望》这首诗。
我的愁肠百绕千结阴郁不开,这一回我怀着失意的心情来到了异乡。
农夫们荷锄回到了村里,相见欢声笑语恋恋依依。
叽叽啾啾分明是烟霞中羽光翻浪,影影绰绰兀立在乔木上百凤朝凰。
花树笼罩从秦入川的栈道,春江碧水绕流蜀地的都城。
注释
11.具晓:完全明白,具,都。
(23)族:指筋骨交错聚结处。
⑹家:媒聘求为家室之礼也。一说婆家。室家不足:要求成婚的理由不充足。
〔13〕高第: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。给事中:官名。秦汉为列侯、将军、谒者等的加官。常在皇帝左右侍从,备顾问应对等事。因执事在殿中,故名。魏或加官,或为正官。晋以后为正官。隋开皇六年(586),于吏部置给事郎。唐属门下省。元以后废门下省,而留给事中。明给事中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掌侍从规谏,稽察六部之弊误,有驳正制敕之违失、章奏封还一权。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,《明史·职官三》言其职责为:“刑科,每岁二月下旬,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,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,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,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。”
(15)用:因此。号:称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