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钟山宛如巨龙盘旋逶迤而来,山上树木葱茏,横江岸而下,在历阳县内蜿蜒延伸。
看到鳌山灯彩,引起了仙人流泪,
在床前与孩子玩耍,看妻子在织布机前织布。
韦大人你可以静静地细听,我把自己的往事向你直陈。
读书人黄允修来(向我)借书。我把书交授给他并且告诉他说: 书不是借来的就不能(认认真真地)去读。你没听说过那些藏书的人(是怎样读书)吗?《七略》(我国最早的图书目录分类著作,分为辑略、六艺略、诸子略、诗赋略、兵书略、术数略、方技略七部)、《四库》(唐朝京师长安和东都(du)洛阳的藏书,有《经》、《史》、《子》、《集》四库。这里《七略》、《四库》都指内府藏书),是天(tian)子的藏书,然而天子中读书的人有几个呢?那些搬运起来使牛累得流汗,放在家里塞满了屋子的,是富贵人家的书,然而富贵人中读书的有几个呢?其余那些祖辈和父辈收藏(的书籍),子辈孙辈随便丢弃的就不用说了。不只读书是这样,天下的事物(也)都是这样。不是那人自己的东西却勉强向别人借来,(他)一定担心别人催着要还,因而就显出忧惧的样子,抚摸玩赏那东西久久不能停止,心想:“今天存放(在我这里),明天(就要给人)拿回去,我不能再看到它了。”如果(这东西)已经被我所拥有,(我)一定会(把它)捆扎好放在高处,保存起来,说一声“姑且等到另外的日子再看吧。” 我小时候爱好读书,但是家里贫穷,很难得到书读。有个姓张的人藏书很多。(我)到他家去借,(他)不借给我,回来以后我在梦中还出现向他借书的情形。我那种迫切(求书的心情就)像这样。所以(只要)有看过的书就记在心里。(我)做了官以后,薪俸花出去了,书籍买来了,屋里到处都堆放满了,蠹虫丝迹时常覆盖书册。这样以后我(才)感慨借书读的人是(那么)用心专一,而自己少年时候的时光是(多么)值得珍惜的啊! 如今姓黄的年轻人像我(从前一样)贫穷,他借书(苦读)也像我(从前一样);只不过我把书公开,慷慨出借和姓张的吝惜书籍,(不肯出借,)似乎并不相同。这样看来,那么是我本来不幸遇到了姓张的,而姓黄的年轻人本来幸运遇到我吧?(黄生)懂得了(借到书的)幸运和(借不到书的)不幸运,那么他读书一定会专心,而且他还书也一定会很快。 (我)写下这篇说,让(它)和书一起(交给黄生)。
燕子翩翩飞翔归去啊,寒蝉寂寞也不发响声。
种种忧愁不能排解,就算你我携手同行,我还是感到烦闷无聊。
陛下怎么忍心以帝皇的尊号去作匈奴的诸侯,位势既已卑下屈辱,但祸患却不因此停息,长此下去怎么会有穷尽!进谏的人大都认为这样做是对的,他们本来就不能解决,太缺乏治安的办法了。我私(si)下估计匈奴的人数不过汉朝一个大县的人数,拥有广大天下的汉朝被只有一县人口的匈奴所困扰,我深为当政者感到羞辱。陛下怎么不让我作属国官去掌管匈奴事务?低照我的计谋,一定勒住单于的脖子而杀了他,降伏叛徒中行说而用鞭子抽他的背,率领匈奴的官民只听陛下的命令。现在不去征服敌人而去猎取野猪,不捕捉造反的盗贼而去捕捉畜养的兔子,沉湎于微小的娱乐(le)中而不考虑消除国家的大患,这不是用来安定天下的办法。威德本来可以远播于四海之外,但现在距离长安只有数百里之外的地方,朝廷的威严和政令都不能被接受,这又是应该为之流泪悲伤的事。
天色渐晚,它在湘江边凄凉鸣叫,使归家的船只行人悲愁之至。
湖水淹没了部分堤岸,远处有疏疏落落的民舍;水漫了湖岸,有许多船舶停在那里。
万里奔流的长江,像一匹白色的素绢;对岸几处小点,像是染上了青色的颜料,那是淮地的远山。几片白帆,箭一般地驶过了江面;而近处的高山上,长长的泉流飞下,犹如一道流电。天色渐渐昏黄,暮色中的云层难以分辨,仿佛化作了这满地的露点。一钩新月模仿着扇形,在天上高悬。逼近了,逼近了,成“一”字的横线在空中排开,那是北方飞来的大雁。
陶渊明自谓自己是上古时代的人,但并未妨碍他仍然是个晋人。
登上寺内最高的塔,放眼观看大千世界。
雨中的寒食节(jie)更显得寒冷,我独自坐听江上黄莺的鸣叫。
私下听说,皇上已把皇位传(chuan)太子,
注释
[36]领郡者:担任杭州刺史的。
⒀目断:望尽,望到看不见为止。
(19)陨(yǔn):坠落,掉下。这里用黄叶落下比喻女子年老色衰。黄:变黄。其黄而陨:犹《裳裳者华》篇的“芸其黄矣”,芸也是黄色。
(25)改容:改变神情。通假字
10何似:何如,哪里比得上。
(38)西宫南苑:皇宫之内称为大内。西宫即西内太极宫,南内为兴庆宫。玄宗返京后,初居南内。上元元年(760),权宦李辅国假借肃宗名义,胁迫玄宗迁往西内,并流贬玄宗亲信高力士、陈玄礼等人。
⑶匈奴:这里泛指中国北部和西部的少数民族。酒泉:郡名,在今酒泉市东北。
19.戒:通“诫”,告诫。
度:穿过。帘幕:古时富贵人家多张挂于院宇。
〔13〕高第: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。给事中:官名。秦汉为列侯、将军、谒者等的加官。常在皇帝左右侍从,备顾问应对等事。因执事在殿中,故名。魏或加官,或为正官。晋以后为正官。隋开皇六年(586),于吏部置给事郎。唐属门下省。元以后废门下省,而留给事中。明给事中分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,掌侍从规谏,稽察六部之弊误,有驳正制敕之违失、章奏封还一权。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,《明史·职官三》言其职责为:“刑科,每岁二月下旬,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,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,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,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。”